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简称中储粮总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大型重要骨干企业。中储粮总公司受国务院委托,具体负责中央储备粮(含中央储备油,下同)的经营管理,同时接受国家委托执行粮油购销调存等调控任务,在国家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中储粮总公司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166.8亿元。总公司在国家计划、财政中实行单列。总公司实行董事长负责制,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截至2013年底,公司资产总额5328亿元,员工总数4.05万人。
世纪之交,中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推进到关键阶段。党中央、国务院英明决策,组建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对中央储备粮实行垂直管理,年轻的中储粮义无反顾地肩负起历史赋予的使命。中储粮总公司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牢记使命,履行职责,坚持走市场化、企业化之路,逐步成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骨干力量,执行调控政策的可靠载体和粮食管理的先进生产力代表。
“民以食为天”。要用仅占世界7%的耕地养活21%的人口,关系执政基础,考验执政能力。党中央、国务院将“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从战略高度筹划国家粮食安全。2000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组建中储粮总公司、建立中央储备粮垂直管理体系的重大决策。《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00]2号)指出:组建中储粮总公司是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完善中央储备粮经营管理体制的重大决策。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国家抽调精兵强将组建新队伍,利用国债投资建设新粮库,赋予企业运营新机制。以“新人、新库、新机制”为基础,总公司踏上了建立新管理体制的探索之路。
按照国务院提出的“严格制度、严格管理、严格责任”,“确保中央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确保国家急需时调得动、用得上”要求,垂直管理体系边组建、边运行、边完善。先后出台130余项规章制度,建立起较为完备的规章制度体系,覆盖收购、储存、调运、加工、销售各业务领域,财务、资产、信息、人力、内控各管理环节。为改善储存条件、降低管理风险,下大力气进行撤点、集并、计划调整,委托储存库点从上万个大幅压缩至一千多个。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划转上收国债资金建设的粮库,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加强重要物流节点占位,直属库点布局和技术装备水平明显改善。信息化建设扎实推进,全面推行办公自动化系统;自主研发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涵盖计划、仓储、财务、统计、资产各项业务,可以逐级穿透监控到每笔业务;社会粮油价格监测系统覆盖全国,监测点达到2246个,为国家宏观决策和企业经营管理提供有力信息支持。建立中央储备粮正常轮换机制,质量和监管体系不断健全,仓储管理走向规范化和精细化,电子粮情监测、低温控温储粮、氮气储粮等一批先进技术广泛应用,中央储备粮宜存率从60%提高到95%以上,实现常储常新。加强全过程食品安全控制,并向绿色、营养、环保更高要求迈进,仓储管理水平达到国际行业领先。从2000年至2013年,总公司资产总额从136.8亿元增加到5328亿元;营业收入从2.1亿元增加到1908亿元,总公司组织体系更趋健全、参与竞争更富活力、服务调控更具实力,逐步发展成国内粮食行业的标杆和领军企业。
中储粮总公司实行两级法人、三级管理制度。总部位于北京,截至2013年底,已在全国设立23个分公司,人员、机构和业务覆盖全国31个省、区、直辖市,另有4家全资或控股二级子公司和1家科研院所。分公司根据总公司的授权委托,负责管理辖区内的中央储备粮和直属库。直属库是第三级管理单位,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其领导人员、财务和国有资产由总公司统一管理。截止2014年10月,中储粮已将23家分公司管辖的753家直属库整合为346家中心库,中心库在区域内实行统一经营管理,被整合库作为分库将被取消法人资格。中储粮总公司除充分利用直属库存储中央储备粮外,还委托一部分地方粮库和社会仓库代储中央储备粮。
中储粮总公司是国家调控粮食市场的重要载体,中央储备粮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战略物资。中储粮总公司在搞好国家粮食储备、服务国家宏观调控、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肩负重大职责。总公司工作目标是:坚持从严治企、突出主业、强化基础、转型升级,切实落实国务院对总公司提出的“确保中央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确保国家需要时调得动、用得上”的要求,不断巩固“两个确保”的基础;按照市场发展、企业发展规律,加强自身建设,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提升服务调控能力、市场化运作水平、企业管理运行质量,把中储粮总公司打造成国家储备管理水平一流,设施配套完善,执行国家粮食政策有力,综合实力持续增长,企业运行稳健、高效、廉洁,集购、销、调、存、加、研于一体的现代企业集团。